菌種
來源篇
【2015版】
藥品微生物檢驗用的試驗菌應來自認可的國內或國外菌種保藏機構的標準菌株,或使用與標準菌株所有相關特性等效的可以溯源的商業(yè)派生菌株。
【2020版】
藥品微生物檢驗用的試驗菌應來自認可的國內或國外菌種保藏機構的標準菌株為有明確來源的標準菌株,或使用與標準菌株所有相關特性等效的可以溯源的商業(yè)派生菌株。
Tips:
1.將微生物檢驗用的試驗菌修改限定為“有明確來源的標準菌株”,強調了試驗菌的“溯源性”,除了是對標準菌株的來源提出要求,也對實驗室標準菌株傳代使用的過程管理提出要求,更加嚴謹。2.延續(xù)15版藥典試驗菌“或使用與標準菌株所有相關特性等效的可以溯源的商業(yè)派生菌株”。
菌種
菌種使用篇
【2015版】
標準菌株的復蘇、復壯或培養(yǎng)物的制備應按供應商提供的說明或按已驗證的方法進行。從國內或國外菌種保藏機構獲得的標準菌株經過復活并在適宜的培養(yǎng)基中生長后,即為標準貯備菌株。標準貯備菌株應進行純度和特性確認。標準貯備菌株保存時,可將培養(yǎng)物等份懸浮于抗冷凍的培養(yǎng)基中,并分裝于小瓶中,建議采用低溫冷凍干燥、液氮貯存、超低溫冷凍(低于-30℃)等方法保存。低于-70℃或低溫冷凍干燥方法可以延長菌種保存時間。標準貯備菌株可用于制備每月或每周1次轉種的工作菌株。冷凍菌種一且解凍轉種制備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凍和再次使用。
【2020版】
標準菌株應來自認可的國內或國外菌種保藏機構,其的復蘇、復壯或培養(yǎng)物的制備應按供應商提供的說明或按已驗證的方法進行。從國內或國外菌種保藏機構獲得的標準菌株經過復活并在適宜的培養(yǎng)基中生長后,即為標準貯儲備菌株。標準貯儲備菌株應進行純度和特性確認。標準貯儲備菌株保存時,可將培養(yǎng)物等份懸浮于抗冷凍的培養(yǎng)基中,并分裝于小瓶中,建議采用低溫冷凍干燥、液氮貯存、超低溫冷凍(低于-30℃)等方法保存。低于-70℃或低溫冷凍干燥方法可以延長菌種保存時間。標準貯儲備菌株可用于制備每月或每周1次轉種的工作菌株。冷凍菌種一且解凍轉種制備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凍和再次使用。
Tips:
1.這里對標準菌株的來源限定“應來自認可的國內或國外菌種保藏機構”,位置調整,要求不變。2.“標準貯備菌株”修訂為“標準儲備菌株”。
菌種
菌種管理篇
【2015版】
實驗室必須建立和保存其所有菌種的進出、收集、貯藏、確認試驗以及銷毀的記錄,(位置調整-7.1-) 應有菌種管理的程序文件(從標準菌株到工作菌株),該程序包括:標準菌種的申購記錄;從標準菌株到工作菌株操作及記錄;(位置調整-7.2-) 菌種必須定期轉種傳代,并做純度、特性等實驗室所需關鍵指標的確認,并記錄;(位置調整-7.3-)每支菌種都應注明其名稱、標準號、接種日期、傳代數;菌種生長的培養(yǎng)基和培養(yǎng)條件;菌種保藏的位置和條件;其他需要的程序。
【2020版】
菌種必須定期轉種傳代,并做純度、特性等實驗室所需關鍵指標的確認,并記錄;(位置調整-7.3-) 實驗室必須應建立和保存其所有菌種的 應有菌種管理的程序文件(從標準菌株到工作菌株)的文件和記錄,該程序內容包括標準菌種菌株的申購記錄;從標準菌株到工作菌株操作及記錄;(位置調整-7.2-) 、進出、收集、貯藏、確認試驗、轉種、使用以及銷毀的記錄,等全過程。(位置調整-7.1-) 每支菌種都應注明其名稱、標準號、接種日期、傳代數;,并記錄菌種生長的培養(yǎng)基和培養(yǎng)條件;、菌種保藏的位置和條件等信息;其他需要的程序。
Tips:
1. 標準菌株的使用管理一直是有嚴格的記錄要求,主要是細節(jié)文字匯編工作;2. 值得一提的是15版藥典要求程序包括“標準菌種的申購記錄”,20版藥典修改為“菌株的申購”,從法規(guī)層面,對“商業(yè)派生菌株”更加包容。